綠蠵龜保護區
澎湖縣政府依據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於民國1995年1月17日公告望安島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。
保護區的劃定,並不是簡單地把一塊區域圍起來,豎立個牌子標示範圍及禁制事項。保護區應具有以下三項任務:保存重要的自然生態環境樣本、保護區內的生物多樣性、保護區內生物的遺傳特性。保育工作不光靠政府的力量,而是需要社區及所有的民眾一起來參與政府的各項保育政策。透過獲得社區及社會大眾的支持,使當地居民由保護區的劃設而得到經濟上的利益,或是以鄰近保護區而感到光榮,並且以保存自然資源給後代子孫為一己之責任。
因此,澎湖縣政府輔導當地居民成立保育協會並施以多次訓練,來協助政府的管理措施及配合巡邏保護工作,以減少對海龜產卵地與母龜及稚龜的衝擊。
oO即時動態更新Oo
2010/04/28
2010/04/14
丁香魚與章魚之禁漁期(文:林蔓收集
丁香魚之禁漁期
為保育本縣海域丁香魚產卵及幼魚成長期,於2001年起訂定每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為丁香魚禁捕期,有關限制事項及處分標準除公告外,並宣導漁民共同遵守,以促進丁香魚資源永續利用。
章魚之禁漁期
澎湖特有種章魚,於95年由中興大學盧重成教授在國際學刊上發表為新種,主要產地分布白沙鄉金嶼、鳥嶼、赤崁及岐頭、講美、沙港一帶淺海海域,每年2月中旬至5月中旬,章魚會出現在潮間帶,但因90年奇比颱風造成棲地破壞,加上過度捕撈之影響及壽命僅有1年,一生只交配1次,產卵數量最多20多顆,資源量相當稀少,已濱臨絕種之邊緣。有鑑於此,縣府於94~95年二年期間,採取全年禁捕之禁漁期,以保育.復育章魚資源。
(圖片來源:澎湖農漁局)
資料來源:澎湖農漁局
為保育本縣海域丁香魚產卵及幼魚成長期,於2001年起訂定每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為丁香魚禁捕期,有關限制事項及處分標準除公告外,並宣導漁民共同遵守,以促進丁香魚資源永續利用。
章魚之禁漁期
澎湖特有種章魚,於95年由中興大學盧重成教授在國際學刊上發表為新種,主要產地分布白沙鄉金嶼、鳥嶼、赤崁及岐頭、講美、沙港一帶淺海海域,每年2月中旬至5月中旬,章魚會出現在潮間帶,但因90年奇比颱風造成棲地破壞,加上過度捕撈之影響及壽命僅有1年,一生只交配1次,產卵數量最多20多顆,資源量相當稀少,已濱臨絕種之邊緣。有鑑於此,縣府於94~95年二年期間,採取全年禁捕之禁漁期,以保育.復育章魚資源。
(圖片來源:澎湖農漁局)
資料來源:澎湖農漁局
2010/04/07
公告本縣海參漁業資源管理有關限制事宜,並自99年2月1日起生效/文:張芷萁收集/圖:澎湖縣政府文化局
發布單位: 農漁局
發布日期:2010/01/26
主旨:公告本縣海參漁業資源管理有關限制事宜,並自99年2月1日起生效。
依據:漁業法第44條第1款
公告事項:
一、為保育本縣海域海參漁業資源永續利用,特公告本縣海參漁業資源管理有關限制事宜。
二、公告本縣距岸3浬以內海域(含潮間帶海域)禁止「黑海參」(Holothuria atra)、「蕩皮參」(Holothuria leucospilota)、「糙刺參」(Stichopus horrens)等三種海參之採捕或處理。
三、前述三種海參,除為試驗或糙刺參研究需要,並經本府同意者,不得採捕或處理。
四、違反本公告事項者,依漁業法第60條規定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發布日期:2010/01/26
主旨:公告本縣海參漁業資源管理有關限制事宜,並自99年2月1日起生效。
依據:漁業法第44條第1款
公告事項:
一、為保育本縣海域海參漁業資源永續利用,特公告本縣海參漁業資源管理有關限制事宜。
二、公告本縣距岸3浬以內海域(含潮間帶海域)禁止「黑海參」(Holothuria atra)、「蕩皮參」(Holothuria leucospilota)、「糙刺參」(Stichopus horrens)等三種海參之採捕或處理。
三、前述三種海參,除為試驗或糙刺參研究需要,並經本府同意者,不得採捕或處理。
四、違反本公告事項者,依漁業法第60條規定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黑海參/圖片來源:澎湖縣政府文化局
蕩皮參/圖片來源:澎湖縣政府文化局
糙刺參/圖片來源:澎湖縣政府文化局
資料來源:
澎湖縣政府農漁局:http://www.penghu.gov.tw/08farm/index.asp
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http://www.phhcc.gov.tw/
訂閱:
文章 (Atom)